政讯通中心

欢迎来到消费者法制网! 登录 设为首页  加入收藏
当前所在: 首页 > 质检关注

花费近7000元买到病猫 消保委协调全额退款赔偿损失

  • 时间:2024-05-12
  • 来源: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
  • 作者:佚名

  从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宠物猫,回家养了数月后却发现怎么也长不大,到宠物医院检查得知竟是一只病猫……近日,消费者赵女士遇到了这样的情况,向商家申请退款却遭拒。经上海市闵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,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并补偿营养费及医药费。

  

  据了解,赵女士在某宠物商店花费6999元购买了一只宠物猫,然而,在随后的几个月中,赵女士发现这只猫的成长速度异常缓慢,体型明显小于同龄猫,多次就医后发现该猫为病猫。赵女士随即向商家提出退款申请,但商家拒绝处理。在多次协商无果后,赵女士投诉至闵行区消保委,要求商家全额退款,报销已产生的医疗费用,并赔偿所有损失。

  

  接到投诉后,闵行区消保委与商家取得联系,向其指出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相关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,商家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,而商家在出售宠物猫时未将其健康状况如实告知消费者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退货、退款、赔偿损失等责任。商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,但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赔偿金额有异议。

  

  经过闵行区消保委多次与双方沟通协商,商家最终同意退还赵女士购猫款6999元,并补偿营养费1000元以及医药费2000元,赵女士对此表示认可。

  

  宠物具有生命,不像普通的商品具有明确、规范的质量标准。消费者在选购宠物时,很难通过宠物外观和当时的行动表现判断其真实健康状况。一旦购买后发现宠物带病,买卖双方责任往往难以认定。

  

  对此,闵行区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宠物等活体商品时,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,详细询问宠物的健康状况、疫苗接种情况等信息,并与商家签订协议,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,注明宠物的品种等相关信息,特别是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出现犬瘟热、犬细小、猫瘟等宠物疾病的解决方案,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购买后,如发现宠物存在健康问题,应及时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,以便后续维权。同时,闵行区消保委也呼吁商家加强自律、诚信经营,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。
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hn315.net.cn/newones.asp?id=13728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消费者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。
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| 政讯通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 
 联系电话:010-56212737 15311203802 010-53326578
监督电话:13261336050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
邮箱:spaqfz@163.com  客服QQ:2477399413 通联QQ:22435617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