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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防控不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理由

  • 时间:2020-03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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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媒体报道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宅在家里的人多了,网络交易日趋活跃,随之而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、售后服务跟不上等问题也日益突出。

  不管是缴费报名了网络辅导课不满意后想退款,还是网购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,这样的消费纠纷在疫情暴发之前也同样大量存在。不同的是,在疫情暴发以后,很多商家都以疫情防控为由,拒绝满足消费者合理诉求。而当消费者向12315进行投诉,12315介入以后,这些商家又几乎无一例外地会满足消费者的诉求。这足以说明,不是他们解决不了问题,而只是想拿疫情当做敷衍消费者的理由和借口。

  应该承认,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以及随之而来的防疫工作,确实给很多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运转带来很大的困扰。只要商家能够把这种困扰如实地反馈给消费者,并且多些换位思考的意识,尽量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,满足消费者的诉求,绝大多数消费者也是通情达理的,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。

  据媒体报道,有的培训机构以财务人员返京后被居家隔离为由,拒绝对消费者退款。在消协组织介入调解后,培训机构同意拟定一个每日利息补偿方案,等到财务人员到位以后,再进行退款。问题是,为什么之前双方迟迟协商不成,消协介入以后就很快协商好了呢?说到底,还是培训机构没有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心上,总想着以各种理由拖延退款,甚至想让消费者知难而退,放弃退款。

  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,客观上让大多数领域的线下消费受到了极大的抑制,而线上消费却异常活跃。一些本来不习惯网络购物的消费者,因为疫情防控也开始尝试网络购物。这本来是一些线上企业商家招揽客源、占领市场,未来大展宏图的机会。而要做到这一点,首先要让消费者满意,要通过质量合格的商品,令人满意的服务留住顾客。

  但是很多商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反而把疫情当成了 赚快钱的机会,导致延迟发货、不退押金、拖延维修等消费纠纷急剧上升。希望商家企业能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,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。也希望监管部门通过加大约谈警示、行政指导、行政处罚力度等手段,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网络交易行为,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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