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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消费不能指望发放消费券“单打一”

  • 时间:2020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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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1月份至2月份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.5%。其中,商品零售下降17.6%。为了有效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,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了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,发放消费券就是其中一项重大举措。南京预计将发放总额3.18亿元的消费券;济南推出2000万元文旅消费券;江西发放1000万元旅游电子消费券;宁波也将推出大额消费券

  显而易见,消费券本身是通过补贴方式来刺激消费、释放消费需求。从以往经验来看,消费补贴政策一般在短期内都会带动消费增长出现新高。特别是在消费券重点支持的领域,短期内会出现消费快速增长的局面,对于短期消费的拉动作用是比较明显的。就此而言,地方政府通过发放各种消费券的形式,对恢复此前由于疫情而受到重创的国内相关消费行业,无疑是一个顺势应时的智慧举措,值得肯定和期待。

  但是,也应该清楚看到,通过发放消费券来刺激和促进消费,也有着非常明显的短板需要克服。一是发放消费券需要雄厚的地方财力支持。这就决定了对目前更大范围财力较弱的中西部地区等来说,通过发放消费券的方式刺激消费,还存在力有不逮的地方和无奈。二是对促消费的整个链条来说,消费券只是消费的一个相对末端环节和方式,一方面不能消费券一发了之,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;另一方面,从更深更广层面,还要有更多的促消费招数,地方政府的促消费篮子里,应该准备更多的促消费政策鸡蛋。

  众所周知,群众要想从根本上能够消费、愿意消费、有能力消费,至少需要这样两个前提和基本条件:一是需要有充足且优良的市场商品供应,二是群众口袋里有足够的钱以及消费的意愿。

  由于此次突发疫情的影响,绝大部分生产企业停工、商业企业停售,整个市场几乎停滞,随之而来的则是很多劳动者不得不停止劳动、赋闲在家。这带来很多严重后果,比如对很多企业来说,生产成本飙升,供应市场的产品却不一定充足,而且一些时候还可能伴随着品质的下降,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意愿;对广大劳动者而言,由于收入减少,直接影响市场消费能力,连带的可能还影响潜在市场消费意愿的释出。

  要想充分促进目前的市场消费,打通市场消费全关节,地方出台一些优惠措施如发放消费券等固然很重要,但促消费的政策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,不能指望发放消费券单打一,而是要有更多的综合决策。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压实地方政府复工复产的主体责任。唯如此,企业生产和供应才能全产链贯通,劳动者收入才会有效增加,市场消费意愿的基础才能得到强健和稳固,促消费目标才能真正得到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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